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德县公路管理局G233溧广段公路改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广德县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75571(兼传真)
地 址:安徽省广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242200)
项目名称:G233溧广段公路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广德县
建设单位:广德县公路管理局
环评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G233溧广段公路改建工程道路起点位于广德县邱村镇庙西村,终点位于石香炉,项目全长40.69km,其中15.66km为现状S230改建,新建25.03km。按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80km/h ,路基宽25.5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沿线共设大桥1115.24m/5座、中桥405.78m/9座、小桥115m/5座,涵洞153道。全线共设平面交叉55处,分离立交4处,互通立交2处,征地3170.26 亩。全线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管理等设施。
工程由路基工程区、桥梁工程区、施工场地区、施工道路区、弃土场区五部分组成。本工程总占地244.01hm2,其中主体工程永久占地211.35hm2,临时占地为32.66hm2;老路占地25.24 hm2,新增占地186.105 hm2。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156.553万m3(自然方,下同),填方198.702万m3,借方45.365万m3,弃方3.216万m3。
工程需拆迁各类房屋约30247m2,拆迁电力及电信杆4011根,搬迁安置由当地政府统一安排。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强化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对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施工表土剥离单独堆存并采取挡土墙等措施,用于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路基工程要做好填方护坡、拦档,桥涵工程应做好桥台区域防护。尽可能做到土石方平衡,不能利用的土石方、建筑垃圾、钻渣等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地点堆存 。
(2)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按《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和扬尘治理。须配备足够的洒水车、挡风板、蓬布等防尘设备,落实作业场所围挡、物料堆场、取弃土场遮盖,施工区域洒水等措施。施工渣土运输必须覆盖,选择敏感区较少的运输路线。施工场地要做到混凝土硬化、配备高压水枪清洗设备平台,定期清洗运输车辆。确保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大气环境质量不降低。施工期产生的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相应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加强水环境保护。优化施工方案,尽量避免雨季开挖,桥梁施工中应设置临时排水沟,疏导施工废水。禁止向水体倾倒废渣、生活垃圾、施工废水及其他污染物。施工场地内的雨水径流、冲洗废水及施工泥浆水等应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陆域施工场地防尘洒水,不得向地表水体排放。公路全线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接。
(4)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采取设置移动声屏障等隔声降噪措施,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确保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在居民区等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尽量避免夜间(22:00—0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确需夜间施工时应经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5)根据《报告书》预测和营运中期声环境预测结果,对噪声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合理可行的降噪措施。在不具备建声屏障、其它降噪措施效果也有限的前提下,可将安装隔声门窗作为超标敏感点噪声控制的主要措施,对室内声环境质量进行合理保护,确保各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在近、中、远期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类别要求。
有关部门意见:发改投[2016]35号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