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8年2月份在碧桂园买的房,并签订了购房合同,期间一直很顺利,但是在办商贷按揭的时候,碧桂园说等他们通知了让我再去办,然后一直拖了很久,期间我打电话催促了很多次,无奈碧桂园一直说,不要急,等他们通知。
直到4月12号,实在是等的太着急了,我自己跑到售楼部去催,他们才让我去银行办商贷,然后我一去银行,银行说利息上调百分之15,首付上调到百分之30,我说当时买房的时候说首付不是百分之20么,利息不是上调百分之10么,当时买房时候,签合同时候,都是这么说的。结果银行跟我说,最近政策才变的,近到什么时候,也就是一个星期的事。
我想说,如果是我自己原因刚好碰到这档子事,我自认倒霉,但要不是碧桂园一拖再拖,刚好拖到这个时间点,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我过年之前就订好房付过首付了,都多久了,公积金3月份就办好了,这一拖再拖,究竟是谁的责任。大家都是普通老百姓,挣点钱也都不容易,辛辛苦苦工作,就为买个房,广德房价已经这么贵了,本来就已经压力很大了,结果又要多出这么多钱,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吧。
我想几个疑问,想听听大家意见:1、由于碧桂园拖延,迟迟无法办理银行贷款,期间利率上浮,导致我们消费者蒙受损失,碧桂园是否有责任;
2、其他在碧桂园买房的老百姓,是否与我有相同的遭遇;
3、其实我蛮奇怪的,合同都不作数的么,还是说合同只对我们老百姓有效,对开发商无效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