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发现爸妈购买的药物,香菇菌多糖片价格之高让我吃惊,随后我拨打了广德消费者权益热线。
一名男性接听了我的电话,在说明情况后,委员会给了我回复
说他们已经跟药店联系协商,并且得知这种药品不属于***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所以商家可以自己定价,只要合理,他们定到500都是可以
于是我上网查询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一)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非公立医疗机构经营的***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执行;低价药品按照国家、省低价药品价格政策执行;其他药品以零售包装实际购进价为基础,按照高价低差率,低价高差率的加价原则,由非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合理制定药品零售价格;医院制剂由非公立医疗机构根据成本和市场供求自主合理制定销售价格。
并且网上各个药店的价格均为10-30不等,我想请问消费者权益热线的这名工作人员,市场价的700%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合理。
如果你们认为合理,那么我们广德消费者接下来的权益由谁来保护呢
我抱着想去寻求帮助的想法找到了他们,但给我的答复却让我感到失望
于是我便发布了上一篇帖子,在他们得知我的这篇帖子后,打电话给我,让我将其中的一句
“消费者权益热线对此产品拥有定价权”处理掉
但在上一次回复我的答复电话时,他们说由于这类药品是可以由商家自己定价的(只要合理即可)
那么这里是哪里有了不对的地方呢(工作人员说明电话是有全程录音功能的)
事情总是有转折,药店店长下午给我打了电话,表明态度是,药品的价格有误,原价应该为28,工作人员弄错成88,
事情的解决竟然是以这种方式,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并没有起到协调的作用,也没有给我对所谓“合理价格”的解释
我不要求有多少的赔偿,我们只需要维护我们的权益,而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也是因此诞生的吧
本着对广大消费者的责任和初心,我觉得你们就应该更加认真聆听消费者的诉求和提出合理的协调方案
而不是一味的让消费者息事宁人或将责任推到店家头上
希望各个路过的广德人都能了解到,这不是某一个人的利益,他们代表了我们广德县的利益,如果我们现在放任那我们之后的权益将失去保障
希望大家能够引起注意
望周知
[此帖子已被 维多利亚秀 在 2019/6/28 9:56:30 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