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合肥、阜阳、淮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管理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按照全省冬春火灾防控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工作责任,保障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一、压实责任,开展自查自改
各级物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做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整治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私拉乱接电线、堵占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电动车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 “飞线充电”等问题。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二、加强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
各级物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负责高层建筑管理使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加强春节等传统节假日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
三、加强宣传发动,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各级物业主管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消防、公安等部门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提升居民安全意识。督促物业企业提升员工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物业管理单位要在2021年1月31日前组织一次疏散演练,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