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第83号)
为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日期及频次
12月6-14日。主城区、经开区、各乡镇集镇及园区三天一轮,其余地方五天一轮。
二、采样范围及采样地点
全市范围内。桃州镇、桐汭街道、升平街道、祠山街道核酸采样点安排见附表。其他乡镇及经开区核酸采样点安排自行通知。
三、检测对象
1.检测范围内全体市民(含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按照“应检尽检”原则,自行接受采样检测(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内暂缓核酸检测)。
2.居家隔离人员按原管理规定进行采样。
3.公务、商务、旅游等其他来(返)广需采样人员。
四、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宾馆酒店等要动员组织广大市民和来广人员就近参加核酸检测,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2.等候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前后保持2米以上间距,避免聚集和交谈。
3.现场凭身份证、“安康码”、“全员核酸检测预登记二维码”、户口簿均可登记采样。
4.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应在接种48小时后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5.如出现发热,“安康码”黄码等异常情况,应主动提前向社区(村)或网格包保单位报备,服从统一安排,单独采样。
6.对不按规定进行采样的人员,安康码将进行弹窗提示,如仍不及时检测、申诉的,安康码使用将受限。
7.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二码”联查、查验核酸检测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
8.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履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义务,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5日
来源 | 健康广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