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安徽省教育厅官网发布了《关于第一批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拟认定名单的公示》。拟认定安徽工业大学等17所高校和合肥市第八中学等18所中小学校为第一批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其中,广德市桃州镇第四小学拟入选。具体内容如下。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评选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政法〔2023〕5号),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评估工作,拟认定安徽工业大学等17所高校和合肥市第八中学等18所中小学校为第一批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9日至4月1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教育厅反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匿名举报不予受理。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邮编:230061,联系电话:0551-62818020。
安徽省教育厅
2024年4月9日
第一批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拟认定名单
(中小学校)
排名不分先后
合肥市第八中学
安徽省淮北市第一中学
淮北市烈山区烈山中心学校
亳州幼儿师范学校
宿州市第十一中学
阜阳市刘锜小学
淮师附小山南第十三小学
来安县第四中学
芜湖市南湖学校
宁国市西津小学
广德市桃州镇第四小学
铜陵市第一中学
岳西县冶溪中心学校
岳西县五河中心学校
太湖县新城第三小学
望江县第三小学
桐城市新渡教育集团校新安中心小学
黄山市黄山区甘棠小学
来源:安徽省教育厅